广东佛山关于任命林伟鑫等同志为行政复议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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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禅城区开展行政复议官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考核选拔,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决定任命林伟鑫、喻娟、刘晓宇等*名同志为行政复议官,现予以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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