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凤阳县板桥镇中心卫生院消防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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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受凤阳县板桥镇中心卫生院委托,对凤阳县板桥镇中心卫生院消防维保项目依法组织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凤阳县板桥镇中心卫生院消防维保项目*、项目单位:凤阳县板桥镇中心卫生院*、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预算金额:*****元/年*、最高投标限价:*****元/年*、采购需求:凤阳县板桥镇中心卫生院消防维保项目,具体需求详见附件及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业主方考核结果及服务能力和态度综合评估决定是否续签。*、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的维保单位。*、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仍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须符合应急〔****〕**号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第三条规定(注: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满足此规定的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将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qq.com且须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按前述要求递交材料的投标人(供应商)。投标人资格由招标单位在开标时依招标文件审查确定,招标代理单位接收投标单位报名不代表其资格合格。四、提交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凤阳县人民医院会议室。递交文件方式:方式一:现场递交,地址:凤阳县人民医院会议室;方式二:投标人可将报价文件快递到:安徽省凤阳县清华名苑**号楼*单元***室 安******,收件人:张工 *********** 。如投标人以快递方式递交文件,必须保证文件在开标前送达至代理机构,否则后果自负。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详见采购文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招标人:凤阳县板桥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曹主任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安******地址:凤阳县清华名苑**号楼*单元***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 **:**院成功入选: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