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关于加强城区违法停车治理的通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关于加强城区违法停车治理的通告为进一步加强阿拉善盟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持续规范机动车城市停车管理,提升城市文明交通形象,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共同营造文明、畅通、规范、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即日起,阿拉善盟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对全盟城区违法停车行为进行集中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重点治理区域:全盟各旗区主城区范围二、城区内停放车辆应按以下规定有序停放:(一)在城市道路交叉路口**米以内禁止停车。(二)城区道路路内施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车辆必须有序停放在泊位内,停车时车身不得超出泊位或骑压泊位标线,不得一车占两位,严禁逆向停放、横向停放、并排停放。(三)在非严管街路段,车辆临时停放的,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靠右顺向停放,**分钟以内不予处罚。(四)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将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挪作他用或长时间停放车辆。(五)所有车辆不得在交叉路口**米以内、道路中间、公共汽车停靠站内以及影响其他公共(应急)设施正常使用的地点违法停车上下乘客。(六)严禁机动车占用人行横道、盲道、网状线、消防通道。三、凡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按以下规定进行查扣、处罚:(一)对牌证齐全的车辆在道路违法停放的,交管部门将采取现场或高清视频抓拍等进行电话、短信提醒纠正,予以口头警告,责令立即驶离,经提醒纠正后未按要求驶离的依法予以处罚。(二)对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号牌、无牌、报废、套牌、假牌、未按规定参加年检及其他严重交通违法的车辆将依法采取拖移、暂扣等强制措施。(三)对在“严管街”(路)段违法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按照《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采集违停信息,进行现场取证予以处罚。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车。四、对拒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管街范围阿左旗:南大街、西花园北街、额鲁特路、和硕特路、土尔扈特路、吉兰泰路、安德街、新华街延伸段、西花园街、雅布赖路阿右旗:巴丹吉林路、曼德拉路额济纳旗:大学生创业街、苏泊淖尔路(军民街与苏泊淖尔路路口至苏泊淖尔路与大学生创业街路口段)、居延街(航天路与居延西街路口至巴音陶海路与居延街路口段)、巴彦陶海路(军民街与巴音陶海路路口至巴音陶海路与居延街路口段)高新区:中华路、吉兰太街、百灵街、土尔扈特街、乌兰布和路、创业路、***国道、兰太大道、瑞德路、规划九路孪井滩:嘉尔格勒赛汉镇嘉兴路,腾格里额里斯镇S***路段此次集中治理违法停车工作是为进一步净化阿拉善盟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望广大驾驶员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阿拉善盟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