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慈溪市横河镇查处一起无证销售烟花爆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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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不仅是小朋友们的心头好,更是许多大朋友们的节日寄托。然而,烟花虽然美好,但是为了安全,务必要选择合法可靠的烟花爆竹销售场所。近日,慈溪市横河镇立案查处一起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经营的违法行为。据悉,当事人王某未依法取得《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而在经营场所内存放**箱烟花爆竹制品用作销售,其销售的烟花爆竹包括好日子、大吉大利、富贵莱等品种,总进货价格不超过****元,被查处时暂无营业额。王某告诉执法人员,某天有人路过推销,便进了一部分,想着可以售卖,没想到却因小失大,被查处了。王某的行为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经营,目前横河镇依法对其处罚款人民币*****元,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箱。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于泰山,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绝不可姑息迁就。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禁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等行为。同时,消费者要增强安全意识,通过合法途径购买烟花爆竹,并在指定区域和规定时段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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