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城厢区应急局关于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公告(2024年第二批)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烟花爆竹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八第二款之规定,经研究,现将以下烟花爆竹零售店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予以注销。即日起,该许可证及副本均无效证件。 证件注销后,店内不得存放销售烟花爆竹。特此公告。附件: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名单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