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罗源智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JXM[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罗源智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删除采购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评标方法和标准中的 加分项(F*×A*) 项目 分值 描述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 (*) 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①、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含**%)以下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的加分; ②、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含**%)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的加分;③、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的加分。注:对于同时属于节能、环境标志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项报价、单独填写加分表,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附在报价部分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可享受相关的鼓励优惠政策;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本文件中其他有关附加部分评审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描述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采购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补充: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规则如下 项目 比例 方法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同一采购包内,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标的同时包含其它非优先采购产品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进行分项报价,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报价不得享受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同一优先采购产品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进行价格扣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罗源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罗源县凤山镇学前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楼*层**办公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童金金、陈玉弟、秦承铭 电话:****-********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