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政和县东平镇界溪山洪沟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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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东平镇界溪山洪沟治理项目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文件编号 E**********************Z**投标资格 无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暂无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评标办法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 无开标方式 线上开标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 否延期后开标时间 ****-**-** **:**:**延期后开标地点 暂无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政和县东平镇界溪山洪沟治理项目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政和县东平镇界溪山洪沟治理项目(招标编号:E*******************),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 最高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现修改为:*.* 最高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招标文件涉及相关内容同步修改。 二、《招标正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其他第**项修改为:“**.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与不可竞争费用:①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元(由预审价 *******元-导流工程费******元+部分临时工程费固定包干导流工程******元=*******元)。②本项目不可竞争费用为******元【包含安全生产措施费******元、导流工程固定包干价******元(按预审价的**%计取=施工导流工程******元***%)】,作为不可竞争金额C,评标基准价计算中不可竞争费用为****** 元,可竞争金额为*******元。③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本项目第五部分施工临时工程中导流工程按******元固定包干计取,安全生产措施费******元,各投标人在报价时按此金额填写,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中标后,导流工程按包干计取,不再调整。投标人应综合考虑上述费用并按要求进行报价,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三、删除《招标正文》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条款。 四、《招标正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其他-第*项修改为:*.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依据闽发改服价[****]***号规定向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建设工程交易费。中标人缴存交易费都必须从企业基本户转账,不支持现金。中标人如未能按以上规定交费,招标人将在投标保证金和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缴。 五、补充上传本项目预审价的软件版,具体详见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n/zh)下载。 六、以上内容招标文件同步修正。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通知为准。投标人需自行前往原报名平台下载查阅。若投标人未按补充通知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特此通知!招标人:政和县闽江上游防洪******招标代理:福****** ****年*月*日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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