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瑞安市环保局拟对江南新区南滨江单元云都路道路桥梁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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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江南新区南滨江单元云都路道路桥梁工程瑞安市飞云街道,马龙路以南,云龙路以北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本项目位于瑞安市飞云街道,马龙路以南,云龙路以北,新建*座上埠前河*号桥,设计为城市支路,全长***米,宽度**-**.*米,设计速度** km/h,采用沥青砼路面,用地面积为****.** m*。****年*月**日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政务网 公示施工区域边界设置围挡并安装喷雾装置降尘,施工场地周围布设土质排水沟、沉砂池等临时排水措施;施工泥浆排入泥浆中转池,泥浆固化后回填,固化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喷雾降尘,不外排;临时河道工程应尽量避开台汛期、暴雨季节,防止弃土淤积河道,影响河道泄洪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距离居民区***m 以内的施工现场,噪声大的施工机具在夜间停止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必要时采取临时降噪措施 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进行统一定点收集,由附近环保工人清运处理;对施工过程中产生垃圾和弃土弃渣,优先回填,施工期余方和建筑垃圾根据《瑞安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由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安排回填和资源综合利用 工地边界应当设置高度*.*m以上的围挡,并安装喷雾装置对施工场地进行喷雾降尘,采用商品混凝土,对原辅材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加盖篷布等措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年**月**日 至****年**月**日(*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联系处室: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市分局瑞安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瑞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示版)江南新区南滨江单元云都路道路桥梁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