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燕北段、益溪段、益溪河口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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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燕北段、益溪段、益溪河口段工程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编号 E**********************Z**投标资格 无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暂无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 无开标方式 待定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 否延期后开标时间 ****-**-** **:**:**延期后开标地点 暂无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燕北段、益溪段、益溪河口段工程 澄清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燕北段、益溪段、益溪河口段工程(招标编号:E*******************),现就该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本项目暂列金金额以招标控制价清单为准,暂列金额:******元,不可竞争金额:******* 元。 招标文件如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修改。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项目相关补充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永安市闽江****** 招标代理机构:**********年**月**日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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