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居家托养补助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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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残疾人每人补助****元今报讯 (今报记者 李冰 通讯员 林旭东)日前,县残联、县财政局联合出台《****年残疾人“居家托养”实施方案》,对全县***名处在就业年龄段内(年满**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纳入我县农村低保的一级重度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人且需进行居家托养的对象,每人补助****元。全县有持证残疾人*.*万多人,其中,重度一级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人共有****人。今年,按照上级下达任务指标数,对各乡镇(街道)重度一级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人采取全面摸排、动态管理、精心筛选,符合居家条件且是农村低保对象,应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提交第三代残疾人证、本人身份证、监护人资格证明,填报《居家托养服务申请表》等相关佐证材料。经村(居)委会、各乡镇(街道)残联、县残联逐级审核,符合补助对象的人员,按规定公示、审批后报县财政部门审核认定,按《方案》要求,于*月**日前完成审批,及时下拨补助资金**万元。据介绍,自****年,我县出台残疾人“十四五”保障和发展规划以来,我县已有***名重度残疾人享受到居家托养补助政策,累计发放补助金**.**万元,有效改善了受助残疾人生活条件,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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