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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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月**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提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科园南路**号。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南充市人民政府****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