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城市央厨智慧港(亳州)项目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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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央厨智慧港(亳州)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正佳央厨智慧港食品科技发展(亳州)******的委托,就城市央厨智慧港(亳州)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范围:建设工程EPC总承包(含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整个项目涉及的一切设计服务工作(包括工程测绘、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含效果图)、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及采购、施工直至竣工备案、质保维修全部工作。 二、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标准等。(*)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工期:****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 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 四、招标组织形式:委托代理 五、经评委会一致通过,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招标编号:SFZB-****-***号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建工集团****** ****** 评标总得分 **.** **.** **.** 六、公示媒体及时间 本评标结果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自发布结果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八、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方法》(七部委**号令、九部委**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 地 址:郑州市航海东路富田财富广场*号楼****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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