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关于2023年度镇(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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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张家港市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年修订版)》(张资规发[****]**号)的规定,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各镇(区)****年度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各项指标进行了综合考核评定,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如下:第一等次:保税区、常阴沙 第二等次:经开区、大新镇 第三等次:高新区、乐余镇 公示时间:****年*月*日-*月**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名提出书面意见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联系人:陈相妍,联系电话:********。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