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泸市自然资规告[2024]4号)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泸市自然资规告[****]*号)泸市自然资规告[****]*号 ****年**月**日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B-***宗地总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云峰路与柏木溪路交叉口东南侧年限:**年容积率:*.***并且≤*.***建筑密度(%):≤**.***绿化率(%):**.***≤建筑限高(米):≤**.***主要土地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途明细:用途名称面积普通商品住房*****投资强度:保证金:****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BA****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万元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进行开发建设的,******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成立)等内容。
*、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合规资金的承诺书,资信承诺书。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年**月**日到 泸州市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号)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泸州市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月**日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号四川自贸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总部基地E栋*层)交易大厅 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宗地按公告之日的土地现状出让,宗地内弃土由竞得人自行处置并承担费用。
*、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先与属地政府签订关于配建设施的监管协议,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相关监管协议的落实由属地政府负责。
*、宗地应于规划用地范围外西南侧所示区域(****平方米)内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具体详见规划条件),土地由政府无偿划拨,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报批,与住宅小区的首期同步建设、验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含产权)给属地政府或其指定部门。
*、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泸州)管委会负责周边道路修建,东侧*号路、南侧西纬*路、北侧西纬*路****年*月底前完工。
*、宗地开发利用应严格按照LZSCR*******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执行。
*、受让人在竞得土地后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价款,土地价款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缴纳。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号 联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泸州市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开户银行:泸州市工行江阳南路支行开户账号:*******************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