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清市第五医院家具家电窗帘等采购(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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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HGC[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清市第五医院家具家电窗帘等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内容修改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评标标准“采购包*:综合评分法”的技术项中的评分项“A*技术规格及配置要求符合情况”描述内容更改为:“根据报价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各项条款内容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公开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技术参数中,每负偏离一项扣*.**(共***项,项*~项***),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注:标注**.*分)”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评标标准“采购包*:综合评分法”的技术项中的评分项“A*技术规格及配置要求符合情况”描述内容更改为:“根据报价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各项条款内容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公开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技术参数中,每负偏离一项扣*.*(共**项,项*~项**),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注:标注**.*分)” *、更改后的品目序号项详见本公告的附件“采购货物清单”。 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公告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清市第五医院 地址:福清市高山镇西江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号维温产业园*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钦 电话:*********** 福建省****** ****年**月**日 相关附件: 采购货物清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