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花垣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五标段[变更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花垣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五标段[变更公告]花垣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五标段施工招标补充公告各潜在投标人:花垣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五标段施工招标于****年*月**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补充公告如下。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表中其他主要人员评分标准为“** 分:合理科学(合配置了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财务负责人、劳资专管员(单位出具任命书)”。现修改为“** 分:合理科学(合配置了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财务负责人、劳资专管员(单位仅需对劳资专管员出具任命书)”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表中技术负责人评分标准为:“有项目负责人经验(**分) :根据本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款第*项确定。无项目负责人经验(*分)”现修改为“有技术负责人经验(**分) :根据本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款第*项确定。无技术负责人经验(*分)”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即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已上传,请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登录后,在“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一栏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采用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使用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失败,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 标 人:花垣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南巷**号
联 系 人:张广学
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吉首市世纪大道世纪山水**栋二单元****
项目负责人:杨海芝
电 话:***********监督部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