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河南省宝丰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中心门市部货柜及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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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心门市部货柜及设备采购项目,于****年*月**日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号河南豫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规定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评审,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工程基本情况:
*.* 工程名称:河南******中心门市部货柜及设备采购项目;
*.* 招标范围:河南******中心门市部货柜及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数量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供货周期:**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优质产品,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标准。
*、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MA*****E**)
投标报价:******.**元;
供货周期:**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优质产品,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供货周期:**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优质产品,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九儒创新(河北)******(********MA*EBHLN*J)
投标报价:******.**元;
供货周期:**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优质产品,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标准;
*、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豫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结果公示期:自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如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
地 址:平顶山市宝丰县中兴路中段
联 系 人: 王少鹏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刘远勇、刘冲、苏永涛、石乐
电 话:****-******** / ****-********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号中华大厦**楼****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