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高青县【涉企行政指导风采】系列展示活动第二十五期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为积极推动行政指导工作走深走实,提升全县政务服务能力水平,为加快推进“五区建设”、深入做好“三篇文章”,打造美丽富裕、品质活力、幸福和谐的黄河明珠贡献行政执法力量,特开展“涉企行政指导风采”系列展示活动。本期指导案例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指导时间:****年*月**日指导地点:高青县长江路指导人员:陈刚、王海军指导对象:******指导类型:渣土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未采取密闭措施指导事项:****年*月**日**时**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长江路巡查时,******的车辆在渣土运输过程中未采取密闭措施。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开 启执法记录仪,亮证执法。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 一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在此 基础上,开展相应的行政指导。存在问题:由于车辆负责人对渣土运输车辆覆盖密闭工作不重视,导致车辆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了渣土撒漏、扬尘污 染。 渣土“抛撒滴漏”不仅会产生路面污染、道路扬尘, 破坏城市形象,遇到雨天,还容易造成车辆打滑,影响交通安全。指导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人员主动开展相关行政指导,告 知当事人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的不良影响,指导并帮助当事 人将车辆覆盖严密,避免撒漏、扬尘污染等问题,并督促其 在运输过程中自觉遵守渣土运输车管理相关规定。指导取得的效果:车辆负责人经过执法人员的法律普及和教育 劝告,及时将车辆覆盖严密,并保证在今后的运输过程中采 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避免造成扬尘污染。执 法人员坚持“***”工作法,采用包容审慎的态度开展柔性执法,指导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在不断完善和规范执法行 为的同时,让执法有“尺度”更有“温度”。***.******.***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