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光明区科技创新局行政决定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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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经核查,你司于****年*月**日获得****年第二批新材料、智能产业研发项目资助资金,申请书编号:****、下达文件编号:深光科创会纪〔****〕**号、资助资金**万元。你司获得资助时为失信被执行人,不符合“近三年信用记录良好”资助条件,违反了《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号)第七条规定。 根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号)第二十二条规定,请你司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回获取的资助资金**万元至光明区财政库款账户,并请将转账凭证反馈我局邮箱kcjbgs@***.******.***。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光明区财政库款 开户行:国家金库深圳分库 账号:****************** 附言:*****,预算单位往来收入;区级;光明区科技创新局退回****年第二批新材料、智能产业研发项目资助 如不服本决定,你司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日内向光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决定书》,本《行政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日视为送达。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