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2024年5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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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一般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和具体条件详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年*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职位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一)资格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年龄在**周岁以上;*.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报考专业参考《广东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保守国家秘密;*.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年的人员;*.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年*月**日下午**:**。 *.报名材料: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一般专干报名表》可编辑电子版、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提供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学信网电子认证); (*)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 (*)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 (*)《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可编辑电子版(附件*); (*)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gmfyzzb@***.******.***,压缩包文件名为“姓名+一般专干+岗位编号”(压缩包文件大小需小于**M),报名资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投递的资料不予受理; *.报名咨询报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洪小姐,****-********;曾小姐,****-********;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下午**:**-**:**。 (二)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的最高年龄、取得学历学位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而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我院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满分***分,面试满分***分,总成绩按照笔试占**%、面试占**%的比例计算。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为**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比例的,则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合格线为**分,总成绩低于**分的不予录用。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分数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cn/)上进行公布。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院对其资格资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结合报考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经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cn/)公示*个工作日。 八、聘用*.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按程序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并按有关规定实施管理。*.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我院批准,**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递补确定为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聘用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二)本次招聘人员用工性质均为劳务派遣用工,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选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四)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诚信记录,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