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徐州市公车平台更新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澄清)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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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徐州市公车平台更新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澄清)公告(二)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江苏原文链接地址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XZCG-G****-****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徐州市公车平台更新车辆采购首次公告日期:****-**-**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更正内容: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更正内容:即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一)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 “三、技术参数(技术性能)要求” 中“(一)采购包*技术参数(技术性能)要求”修改为:*.发动机形式:V* 六缸发动机;*.座位数:**座;*.颜色:香槟金;*.车身长度(mm):****≤长度≤****;*.车身宽度(mm):****≤宽度≤****;*.车身高度(mm):****≤高度≤****;*.车辆轴距(mm):****≤轴距≤****;*. 电子稳定控制系统:ABS、刹车优先系统、VSC车身稳定性控制系统;*. 环保标准≥ 国四;**. 燃油标准:汽油; **.悬架系统:前独立悬挂;**.最大功率:≥***Kw;**.排量(ml):≥*.*L。(二)其他事项不变。更正日期:****-**-**三、其他补充事宜(一)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二)询问和质疑*. 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依法处理。*.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联系部门: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昆仑大道*号行政中心北二区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单位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昆仑大道*号联系人:刘光合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号联系人:魏雷联系电话:****-********、*********.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雷电话:****-********、********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