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4年5月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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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年产****吨铜配件扩建项目上杭县同兴路*号、********龙岩******本次扩建项目位于龙岩市上杭工业园区南岗厂区(上杭县同兴路*号、**号),拟对南岗厂区年产*万吨优质制冷铜管项目进行扩建,利用原保湿成品仓库闲置厂房,建设生产车间*,占地面积***m*,主要设置清洗、旋压、滚槽、压口等设备、成品区等;租赁上******闲置车间,建设生产车间*,占地面积****m*,主要设置下料、开料、弯管、平口、锯切等机加工设备、原料区。项目以铜管作为主要原料,经过开料、机加工、抛光、清洗、甩干、烘干、套焊环、喷码等生产工序进一步加工成铜配件,建成后新增年产****t/a铜配件,其中挤压件***.*t/a,半圆管***.*t/a,单管件***.*t/a,旋压件***.*t/a,跨管***.*t/a。(一)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新增的清洗、乳化、抛光废水依托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其中乳化液经“破乳”预处理,再进入“隔油池和气浮池”预处理,预处理后与清洗废水、抛光废水一同进入“调节池+化学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处理;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集中处理设施处理。(二)大气污染防治。新增锯切车间、喷码车间应封闭,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厂区生产工艺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场所,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不合格品、边角料、沉降粉尘回用于现有工程;破乳废渣、污泥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人员清运。(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扩建工程实施后,全厂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量*.***t/a,非甲烷总烃*.***t/a。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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