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告(被公告人:佛山市晟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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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公 告 (被公告人:佛******, 编号:〔****〕*****号)佛******: 你单位职工韦迪(身份证号码:****************)提交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已收悉。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鉴定,韦迪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拾级,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经鉴定,生活自理障碍等级为未达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职工外伤、职业病医疗终结鉴定标准》,确认停工留薪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业务规程》第一百零三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日,即视为送达。 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用人单位对本结论书中“劳动功能障碍等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不服的,一是可以自收到本结论书之日起**日内向本委员会(佛山市同济西路*号)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鉴定结论之日起**日内向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二是可以自收到本结论书之日起**日内向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服务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南庄大道西*号) 联系电话:****-******** 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年*月*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