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4年5月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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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永定区竣晨新型环保建筑材料生产项目龙岩市永定区高陂镇黄田村(迈丰矿业循环经济工业园内)福******龙岩******主要设置生产加工区、原料堆放区、料仓、贮罐和环保工程等,以沥青、骨料、矿粉、石粉等主要原辅材料通过原料加热、烘干预处理、搅拌等工艺进行加工生产,年产**万吨超薄高粘沥青混凝土。*.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处理后通过浇灌系统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主要生产加工工段应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原料、成品堆场应搭建棚盖,不得露天随意堆放;运输、装卸、堆存、输送工段应采取围挡、喷水喷雾降尘等措施;粉料下料工段废气经料仓顶部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沥青拌合楼为一体化设施,骨料下料工段废气,柴油燃烧工段废气,骨料加热、拌合楼筛分、级配工段废气经各自收集后由净化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沥青加热、输送、搅拌和卸料工段废气经干燥滚筒燃烧器燃烧后由净化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机构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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