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关于报送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采购专员和资产管理专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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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根据《河南工程学院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河南工程学院分散采购管理办法》《河南工程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各部门应成立三人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一名采购专员和一名资产管理专员(可兼任)。 请各部门于****年*月**日前将上述人员名单电子版发送邮箱:******。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国资处(综合楼***-*)。上述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各部门对人员调整时应向国资处备案后方可离岗。 特此通知。 联系人:薛毅飞 联系电话:***********河南工程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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