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大安乡村头村金圣柱、金希发等宅后滑坡工程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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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大安乡村头村金圣柱、金希发等宅后滑坡工程治理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编号 E**********************Z**投标资格 无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 * 月** 日**:**分**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评标办法 无范本-简易评估法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 无开标方式 待定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 否延期后开标时间 ****-**-** **:**:**延期后开标地点 暂无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大安乡村头村金圣柱、金希发等宅后滑坡工程治理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项目招标编号为:E*******************,标段编号(如果有)为:E**********************。 *、本项目总工期修改为:总工期为***日历天。 *、新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寿宁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年*月*日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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