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禅城区祖庙街道朝东一号地块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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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禅府函〔****〕**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朝东一号地块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经****年*月**日禅城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年第*期)审议,并经区政府审批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朝东一号地块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同意该项目采取单一主体归宗改造模式,由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作整体统筹规划,并由其批准的统筹申报主体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朝东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朝东村果房股份经济合作社、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朝东村大塘股份经济合作社、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朝东村下石股份经济合作社、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朝东村栅下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公开方式,带实施方案选取市场改造主体,对位于禅城区祖庙街道东至朝安南路、南至丰收涌、西至文华北路、北至兆祥路**.****公顷土地实施全面改造。 二、由你部门组织改造主体,及时按照经批准的实施方案完善有关标图入库、规划用地手续。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属地祖庙街道办事处依规依约进行监管,确保该项目有序实施改造。由祖庙街道办事处与改造主体签订实施监管协议,以及后续有关产业约定等相关开发协议。 三、该项目须按照经批准的补偿安置方案及有关规定执行,切实保障有关原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四、实施方案实施情况须按规定及时报备。 五、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需在本批复有效期内办理完成规划及用地手续)。 附件: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朝东一号地块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pdf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年*月**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