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关于组织报送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通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有关单位: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号)要求,根据工作安排,现将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填报工作通知如下:(一)填报范围: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具体为****年、****年、****年认定的高企)。(二)填报方式:企业请登录“科技部政务平台”--“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点击“****年高企发展情况”进行填报并提交,填报时间为****年*月**日前。(三)注意事项:*、根据《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企业,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填报时,请注意:①“科技人员数”不可为*;②“销售收入”应小于等于“总收入”同时大于等于“高新产品收入”;③“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应小于等于“销售收入”;④“在中国境内研发费用额”应该小于等于“研究开发费用额”;⑤“基础研究投入费用总额”的填写,企业一般进行的是应用研究,确定没有这方面的研究费用应填“*”。“基础研究投入费用总额”是指: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中,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等基础研究活动支出的费用总额。 (四)联系电话:区科技创新部:****-************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