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4年5月1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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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武平十方工业园区A*地块红牛物流自用柴油撬装站建设项目龙岩市武平县十方镇工业园区A*地******深******租赁******闲置用地进行建设,设置有*个**m*(分两个隔仓)的阻隔防爆双层柴油储油罐、*台双枪加油机,配套建设卸油油气回收系统等附属设备。年周转柴油量****t/a,项目仅******车辆加油使用。*.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卸油区、加油区初期雨水经收集沟引至收集池内沉淀处理后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 加油区应设置顶棚;卸油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橇装加油装置自带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进行回收。*.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回用于生产;围堰收集水池、油罐定期委托有资质机构清理并对泥渣清运处置,厂区内不设危险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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