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4年新华社媒体合作协议采购意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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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年新华社媒体合作协议*采购人名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采购方式单一来源计划立项批文号*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预算限额(元)**万元项目背景****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为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系列部署要求,紧扣我局年度重点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平台,进行多媒体融合、多路径发布、立体化传播的全媒体矩阵式内容宣发,坚持国际视野,以更高层次及视野传播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工作尤其是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我局拟与国内最具影响力的网络媒体及平台合作,深入挖掘业务工作所具有的外宣特质,及时向世界展示深圳风采,彰显我国生态文明成就,助力提升深圳国际化城市形象。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无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凡在禁止参加深圳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网址:http://***.******.***);*.投标文件中必须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中注册有效的投标人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需求内容*.投标报价(*)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乙方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乙方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本项目财政预算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元)。乙方的报价不得超出财政预算限额,超出预算金额的将作废标处理。(*)乙方应充分了解项目任何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付款方式(*)乙方需按采购方的招标技术及时间要求,完成相应工作成果并全部提交后,甲方将进行项目验收。(*)采购项目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分期付款。即签订中标合同后且乙方提供初步实施方案后的**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乙方申请,支付**%合同款。待项目进度达到*/*时(与红树林交“鹏”友专题片、“山海连城 绿美深圳”短视频),甲方根据乙方申请,支付**%合同款。待合同履约完毕且通过甲方局业务会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尾款。*.违约责任: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具体技术要求运用主流媒体的平台优势,围绕“国际红树林中心”“山海连城·绿美深圳”等年度重点工作,整合新华社国内外优质传播资源,策划“三个一”系列传播。*.一个专题短片以与红树林交“鹏”友为主题,从红树林重要性、深圳红树林保护成效的角度制作短视频,向全国中小学生展现建立国际红树林中心的意义和深圳红树林保护、修复的成效,在青少年群体中打造深圳新的城市“生态名片”。传播形式:约*至*分钟短视频*个(中文版),在新华社《中小学德育学堂》上推广。*.一个短视频以航拍+地面拍摄的视野,将深圳“山海连城 绿美深圳”代表性画面串联成片,展现深圳市在推动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对城市自然地域特点进行的创新探索,以及正徐徐织就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画卷。传播形式:*分钟中文版短视频*个,中文版本翻译成为英文版*个,在新华社客户端、新华社社交媒体账号集群Newchina上推广。*.一次全球传播以鹏城红树连世界为主题,以约 *** 字英文+* 张图片的文图信息稿件向世界传递深圳红树林保护和修复成效,展现深圳建立开放包容、共建互利的红树林和滨海蓝碳生态系统国际合作机制,推动红树林保护、修复和合理利用的国际合作和联合行动,助力全球可持续发展,增强“国际红树林中心”的全球影响力。传播形式:在全球通讯社联盟(简称“亚洲网”),约 ***家海外新媒体转载。商务需求*.项目服务期限本项目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项目成果要求中标方需按采购方的要求,完成服务后,须向采购方提交成果证明。证明材料包含:(*)制定完整可行的服务方案*份;(*)推广平台的相关页面截图,具体数据统计及推广效果;(*)汇总报告文件*份、内容发布相关汇总材料整合文件*份。(*)拍摄的短片、短视频等相关成果。其他要求特定供应商的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特定供应商单位名称:******广东分公司项目经办人:李绍颜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