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变更松茂御城雅苑二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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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茂御城雅苑二期”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松白路以西,高墩南路以北,宗地号A***-****,用地单位为深圳******、深******。该项目于****年**月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MG-****-****号),于****年**月变更该证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GG*******(改*)号],现用地单位申请变更《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涉及规划指标及经核准的总平面图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松茂御城雅苑二期总平面图,详见附件。 (二)变更主要内容: 技术经济指标表地上核增建筑面积中“骑楼下方空间”由***.**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架空停车场”由*****.**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架空绿化”由****.**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架空休闲”由****.**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中“共用停车库”由*****.**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公用设备用房”由****.**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其余相关指标相应调整。 变更后方案仍符合《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GM-****-****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号)及相关规定要求。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 网址:http://***.******.***.cn。 (二)平面媒体 深圳商报。 (三)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公告栏 地址:光明区科润大厦一楼大堂。 (四)建设项目现场 地址:光明区凤凰街道松白路以西,高墩南路以北,A***-****宗地内。 三、公示时间 为期**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年*月**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一)提交书面材料至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规划建筑管理科,注明“松茂御城雅苑二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 (二)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 ******。 (三)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四)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松茂御城雅苑二期总平面图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年*月**日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