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核医学科SPECT机房及配套场所改造工程澄清通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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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核医学科SPECT机房及配套场所改造工程澄清通知* (招标编号:JG****-**-****)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和投标人提问作澄清答疑如下: 【疑问】资格项业绩是否可作为第三章评分因素内的投标人业绩使用?二者是否可以重复,若不可重复使用,我司认为****业绩要求过于严苛。****年至****年,由于疫情原因,多数项目因此停滞,此类业绩获取难度较大。同时要满足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要求,此类工程一般都涉及到较大工程,一般中小型施******酌情综合考虑。 【回复】公告业绩是资格业绩,不额外计分,不可重复;合同金额在***万元以上的项目,在全国各个医院及相关单位较多,结合本项目的预算较高,业绩合同金额设置在合理范围内,不做更改。针对潜在投标人可能会出现对招标文件中条文理解错误的点,现进行如下解读说明: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分办法-投标人业绩(**分)-中的“...若含有辐射防护施工业绩另加*分...。”,词条可理解为:①投标人所提供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中如含有辐射防护施工内容的另加*分。 另:投标人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不能证明业绩具有辐射防护施工内容,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书、合同甲方盖章版证明书、工程量清单等)并经评委会认可的可算做有效业绩。 特此通知。招标人: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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