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9日拟作出的关于四川省叙永县两河镇乐郎村茶叶沟防洪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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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关于四川省叙永县两河镇乐郎村茶叶沟防洪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承办单位:泸州市叙永生态环境局联 系 人:周显金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叙永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四川省叙永县两河镇乐郎村茶叶沟防洪治理项目四川省叙永县两河镇叙永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四川省叙永县两河镇乐郎村茶叶沟防洪治理工程综合治理河长*.*km,新建堤防***m,其中左岸新建堤防*段,长***m,右岸新建堤防*段,长***m,河道清淤疏浚*.*km。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休及夜间施工,项目需连续施工时,必须向有关单位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优化施工作业方案,落实施工期废水和固废处置措施,有效控制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的影响,避免施工扰民。(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等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导流及基坑排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现有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用作周围农田农肥施用,不外排。(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开挖要求湿法作业,控制施工现场粉尘污染;对各加工系统附近辅以洒水降尘;水泥运输采用封闭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保持道路清洁和做好公路绿化;对临时堆放晾晒的淤泥定期喷洒除臭剂。(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施工辅助企业,禁止夜间作业,减少对工区周边居民的影响,车辆限速行驶,经过集中居民点、学校和医院等处禁止鸣喇叭;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施工机械,引进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外运至当地垃圾场处理;工程废弃方运送至指定弃土场堆放;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清淤淤泥就近晾晒,待脱水率达到要求后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弃渣场;沉淀池污泥通过定期清捞后运至堆料场暂存后运至政府弃渣场处理。(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结合项目环境风险特征,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不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意识,确保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环境安全。(七)落实环境管理措施。完善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