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法治宣传进单位 “典”燃学法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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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是全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月**日上午,韶关市普法办公室、韶关市司法局联合南雄市普法办公室、南雄市司法局、南雄市交通运输局在南雄市交通运输局四楼会议室开展****年韶关市“法律进单位”法治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以讲座的形式开展,南雄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广东言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朝阳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结构、基本原则、婚姻家庭、物权、合同、侵权责任等多个方面进行详细讲解,深刻诠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精神内核与时代意义。同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交通”元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交通运输领域法律法规结合,深入剖析交通建设工程、运输服务、公路保护等领域市场主体从事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依据,以及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侵权责任等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将授课内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法治实践,以法论事,切实增强了南雄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运用民法典开展实际工作的能力。  “法律进机关”活动是我市开展公益法律服务系列活动的重要一环,接下来,我市将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持续开展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良法促善治,提升基层干部依法行政、执法普法的能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注入强劲动力,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s://***.******.***.cn/xwdt/bmdt/content/post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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