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天府中央法务区检察服务中心普法活动竞争性磋商废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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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html;charset=utf-*"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N****************采购项目名称:天府中央法务区检察服务中心普法活动二、项目终止的原因终止合同包:合同包*终止原因: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该项目废标。三、其他补充事宜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服务电话:**********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一、本项目情况:*、采购计划备案编号:********************[****]******、最高限价:***,***.**元*、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C********公共公益宣传服务二、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号。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专家: 白颍、苟晓燕,采购人代表: 谢文翼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地址:天津路东段****号联系方式:宋老师***-*********.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号*栋**层*号联系方式:李紫薇、王宇、文星/***********、************.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紫薇、王宇、文星电话:***********、*********************年**月**日 相关附件: 评审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