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人严防“一把火” 秸秆禁烧“助天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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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正值农忙之际,农作物收割后遗留大量的秸秆,露天“一把火”烧之情况也开始出现。秸秆焚烧看似方便,但影响着安全、污染了环境,更是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蒙顶山镇政府在此呼吁辖区群众,请向焚烧秸秆的行为说“不”!一、典型案例:****年*月*日晚,蒙顶山镇水碾村**组村民王某某,在蒙顶山镇水碾村**组(小地名姜子沟)焚烧秸秆引发火情,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影响恶劣,经过批评教育,王某某自愿交纳***元的环保治理费。二、秸秆焚烧的危害:(一)污染大气环境。农作物秸秆经燃烧会产生大量有害物质及烟尘,在阳光作用下还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物臭氧等。而且焚烧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达到高峰值。(二)火灾隐患重重。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燃烧秸秆形成大量的烟雾,使能见度大大降低,可见范围降低,严重干扰正常的交通运输,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四)破坏土壤结构。在田间焚烧农作物秸秆,仅能利用所含钾的**%,其余氮、磷、有机质和热能则全部损失,而且焚烧秸秆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能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直接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农业收益。(五)危害身体健康。秸秆焚烧产生的烟雾中含有的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三、秸秆禁烧相关法律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以放火罪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条款。)秸秆禁烧,需要人人都参与,共同树立生态环保意识,深刻认识其危害,主动遵纪守法,坚决抵制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做到不着一把火,共同守护碧水蓝天。图片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