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辽宁凤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辽宁凤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辽宁凤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项目选址: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经济开发区景观路和滨河路交汇处三角地。建设内容:建设一座处理规模为****m*/d的污水处理厂。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辽宁凤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系人:扈局长联系方式:***********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丹东******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cn/xxgk****/xxgk/xxgk**/******/W*********************.docx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提交方式: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提交途径: ①信函地址:辽宁省凤城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②电子邮件地址:*********@qq.com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