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360504202306300201的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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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编号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评标办法
HLDJF_DXF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方式资格审查方式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延期后开标时间延期后开标地点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关于新余高新区樟树路泉州大道以西段新建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说明
各投标单位: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中:□ 实行银行保函担保,银行保函为合同价款**﹪;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天内提交,现变更为:?实行银行保函担保,银行保函为合同价款**﹪;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天内提交。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说明事项第**条变更为:**、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成功的投标人必须回子账号生成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否则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在进行大额(汇款金额* 万元人民币)跨行转账时,请在工作日每天早上 * 点至下午 * 点之前完成。为保证顺利退还保证金,投标人转账时务必统一备注“新余高新区樟树路泉州大道以西段新建工程”未按此要求执行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开标时间不变。
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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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