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合肥市农业农村局-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第1包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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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农业农村局-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第*包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AFFFN*****二、项目名称:合肥市农业农村局-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第*包: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合欢路**号中标(成交)金额:叁拾玖万元整(¥******.**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合肥市农业农村局-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服务范围:种植业产品检测     服务要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各 *** 批次,包河区、庐阳区各 ** 批次,新站区 ** 批次。每个基地抽样不超过 ** 批次(其中监督抽检抽取的样品总量在一个基地不超过*个),且每个品种最多*批次(每次监督抽检*个品种抽取*个批次样品),每个地块(或大棚)每个品种最多抽取 * 批次,豇豆作为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必检品种,豇豆生产主体要求全覆盖。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 **** 年 ** 月 ** 日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五、评审专家名单朱志敏,朱玉丽,杨荣清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合公协〔****〕**号文件收费标准的**%收取;收费金额:肆仟叁佰捌拾柒元伍角零分(¥****.**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招标大厦**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市农业农村局-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成交通知书。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合肥市农业农村局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汪文丽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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