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扬州市广陵区政府大院一体化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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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广陵区政府大院一体化服务项目采购公告【发稿时间:****-**-** **:**:**.*】项目概况
扬州市广陵区政府大院一体化服务项目 JSZC-******-JZCG-G****-****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ZCG-G****-****
项目名称:扬州市广陵区政府大院一体化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为***万元/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年报价,每年报价必须相同采购需求:扬州市广陵区政府大院一体化服务项目的主要内容有:秩序维护、停车场秩序维护、会务服务、超市服务、食堂帮厨及服务、设备维护和保养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综合管理服务。扬州市广陵区政府大院位于文昌中路***号 ,由**幢建筑构成,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本项目合同首签一年,在当年考核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度合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点**分,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平台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采购包*
单位名称:扬州市广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单位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号
联系人:刘昌平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
单位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号*楼
联系人:魏鹏
联系电话:****-*********.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鹏
电话:****-********附件: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附件:扬州市广陵区政府大院一体化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附件: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