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上海市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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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金农(渔)送告〔****〕*号吴翠兰: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适用非听证案件)【沪金农(渔)罚告〔****〕** 号】,依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适用非听证案件)【沪金农(渔)罚告〔****〕** 号】,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到本机关领取 ,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以及《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你可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陈俊杰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人民路**号 上海市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