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 提升项目—城区绿化工程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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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内容修改,原相关内容无效,以新内容为准。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第二十四条内容: 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个月。 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工程施工合同保存备查。更正内容*:工程款支付担保金:根据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暂行办法》的通知(石住建规【****】*号)文件规定,发包人不再向承包人提交支付担保。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如下:施工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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