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樟树服务区合作经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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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背景
为了提高公路出行体验和满足旅客的多样化需求,我单位拟对位于樟树市仁和大道东侧的国省道樟树服务区进行合作经营招标,引入有经验和实力的合作伙伴,共同提升服务区的运营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樟树服务区面积包括房屋面****.**平方米以及场地约**亩,本次招标范围为樟树市仁和大道东侧的国省道樟树服务区的合作经营权。
合作经营期限:三年。
三、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营业执照中约定的经营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餐饮、住宿、修理、休闲、农家乐等。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下列情形:
(*)近三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平台列入失信或执行人名单;
(*)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近三年没有拖欠各类费用的有效投诉记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委托代理人:
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提供投标人为该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特别说明:
(*)上述所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
(*)以上有一条不满足,则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报名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交至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樟树公路分中心四楼工程部进行报名登记,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受理:①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须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月 ** 日 **  时**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 时**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樟树市药都南大道*号*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樟树分中心
地 址:樟树市药都南大道*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传  真:   / 
                     
监督机构: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樟树分中心党群科
 
 
 
****年 *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