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杨山煤矿选煤厂电动双梁吊钩桥式起重机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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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杨山煤矿选煤厂电动双梁吊钩桥式起重机采购(项目编号:GZGC-****-F***)已于****年**月**日进行开标、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以及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确定公示情况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 投标报价:*******.** 元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到货 质保期:安装调试运行正常,经验收小组出具验收含格报告之日起两年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 投标报价:*******.**(元)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到货 质保期:安装调试运行正常,经验收小组山具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年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 **(元)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到货 质保期:*年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招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重要提示: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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