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关于赴马来西亚、泰国、越南开展旅游文化交流工作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关于赴马来西亚、泰国、越南开展旅游文化交流工作比选公告  为做好赴马来西亚、泰国、越南开展旅游文化宣传推广活动的筹备工作,根据厅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管理办法要求,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承办方,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年赴马来西亚、泰国、越南开展旅游文化交流工作  二、实施时间  ****年*月*—**日  三、项目内容  *月*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办“你好!中国 阳光海南”主题旅游推介会(**人)和举办马来西亚“阳光海南”旅游门店揭牌仪式。*月*日在泰国曼谷举办“你好!中国!阳光海南”主题旅游推介会(**人)和举办泰国“阳光海南”旅游门店揭牌仪式。*月**日在越南河内举办“你好!中国 阳光海南”主题旅游推介会(**人)和举办越南“阳光海南”旅游门店揭牌仪式。在吉隆坡、曼谷、河内选址三家旅行社合作开阳光旅游门店。活动策划、氛围营造、文案设计策划、公务人员*人食宿公杂费用、承办方执行人员差旅等内容。  四、预算金额  不高于***.****万元(含税)。  五、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五)按照评定标准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七、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操作性强;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前。纸质材料及U盘装电子版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号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国际和港澳台市场推广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九、公示方式  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上公示*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价。  十、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电话:孙先生***********。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