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泉自然资告告字[20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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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泉自然资告告字[****]*号)泉自然资告告字[****]*号 ****年**月**日经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丰****-**号宗地总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丰泽区东海后埔片区年限:**年容积率:*.***并且≤*.***建筑密度(%):≤**.***绿化率(%):**.***≤建筑限高(米):主要土地用途:商务金融用地用途明细:用途名称面积公园与绿地****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投资强度:保证金:*****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BA****|*******BA****现状土地条件:无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万元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竞买申请人条件的,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列入福建省恶意逃废债务失信行为人“黑名单”的企业和自然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资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民间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年**月**日到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A幢市政务服务中心*楼***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A幢市政务服务中心*楼***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月**日在泉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海大厦)A幢***室 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相关要求说明
*.丰****-**号地块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其中*.**万平方米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可分割销售,*.**万平方米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可分割销售,酒店计容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不可分割销售,其余为办公建筑(可分割销售)及配套设施。
*.丰****-**号地块可分割销售商业部分楼面地价****元/平方米,不可分割销售商业部分楼面地价****元/平方米,酒店部分楼面地价****元/平方米,可分割销售办公部分楼面地价****元/平方米。最终成交地价若高于起拍总价,地价溢价部分计入可分割销售办公部分地价。
*.丰****-**号地块由非泉州市丰泽区的法人竞得的,须在泉******,所有税收应在当地缴纳。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上述地块竞得人自竞得之日起**日内应缴交成交价总额**%的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地块余款自竞得之日起*个月内交清。
竞得人应当按时支付成交价款,不能按时支付成交价款的,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未支付成交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竞得人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三、竞买人竞得土地后,******进行开发建设的,******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办理完成注册登记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四、开工、竣工时间
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年内开工,并在开工后*年内竣工。
竞得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或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成交价款总额*‰的违约金。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本次拍卖文件。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东海行政中心D*** 联系 人:詹先生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泉******开户银行:泉州银行丰泽支行开户账号:****************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