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鄂托克前旗审计局“三管齐下”规范财政垫付,资金管理助推资金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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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自治区两件大事、市委“三个四”目标和旗委“四区”建设工作任务,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年度旗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重点关注了国库资金管理情况,揭示存在的问题,监督问题落实整改,规范国库资金管理,提高国库资金收支运行效率。一是检查权责发生制核算情况。重点关注财政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是否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是否按国务院规定实行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特定事项,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有无未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列支等情况,促使财政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严格权责发生制核算范围,控制核算规模。二是检查财政借垫款管理情况。重点关注已经发生的财政借垫款,由预算安排支出的是否按规定列支,符合制度规定的临时性借垫款是否按要求及时收回,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借垫款是否限期收回,促使国库资金规范管理,高效运行。三是检查财政出借款合法情况。重点关注财政对外借款管理,是否违规对非预算单位及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借款和垫付财政资金;是否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加强对国库现金管理,有无合理调节国库资金余额,促使财政资金提质增效。通过审计“把脉问诊”,发现财政部门垫付项目工程款未及时收回。问题指出后,被审计单位及时指派专人对款项进行了核实,垫付款为新增债券,及时进行了账务调整,有效促使财政资金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