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庄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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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大 | 中 | 小】庄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公告******:本机关于****年*月*日对你单位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庄)应急罚﹝****﹞SG**号),****年*月*日作出了《加处罚款决定书》((庄)应急加罚﹝****﹞JF**号),因你单位对以上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现对你进行催告,请你单位立即将罚款人民币陆拾万元、加处罚款人民币陆拾万元(合计:壹佰贰拾万元)缴至庄河市财政局缴款专户。如你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联系电话:****-********庄河市应急管理局****年*月*日 附件下载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docx关于撤销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的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