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关于终止增光路43号院加装电梯项目招标程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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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反复向居民做解释工作,多次前往海淀区规委咨询,仍有部分居民强烈反对加装电梯。根据京建发〔****〕***号(关于印发《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手册》的通知),第十二条规定,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意向及初步方案应当充分听取拟加装电梯范围内全体业主的意见,并经专有部分占该单元住宅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且其他业主不持反对意见。本小区加装电梯达不到上述条件,因此,终止该项目的招标程序。全总机关服务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