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关于“惠安县凤凰城实验小学教学综合楼”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及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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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惠安县凤凰城实验小学教学综合楼”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及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关于“惠安县凤凰城实验小学教学综合楼”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及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公告各投标人:惠安县凤凰城实验小学教学综合楼(招标编号:***********)于****年**月**日在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及推荐意见,于****年**月**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于****年**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示,确定******为中标人。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泉建筑〔****〕**号“招标人核发中标通知书之前,中标人应提交投标活动所需相关证书、证件、文件的原件供招标人核对。”经通知后,中标人******于****年**月**日提供原件核对,中标人提供核对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法定代表人为王官通)与投标文件提供的扫描件不一致,招标代理机构立即将此核对情况上报招标人同时向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告。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月*日下发《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暂停惠安县凤凰城实验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招投标活动的通知》,要求暂停综合楼项目招投标活动。于*月**日下发《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恢复惠安县凤凰城实验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招投标活动的通知》。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经研究决定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招标人:惠安县凤凰城实验小学招标代理机构:福******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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